索 引 号:000562206/2016-0023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发展改革局
发文日期:2016-09-02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2015年发展改革局决算
2015年发展改革局决算

2015年发展改革局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廊办字【2010】57号)规定,设立霸州市发展改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指导各乡(镇)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意见;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实施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及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和对    

(三)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市统筹、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组织协调和申报国家、省、市各项专项资金;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上报,会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四)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商品流通、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相应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权限审批或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搞好市场预测,提出调控市场、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进出口平衡并组织调控,搞好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六)研究拟定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中央、省、市属在市企事业单位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调研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拟定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指导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协调指导乡(镇)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措施,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协同调度和跟踪督导;研究提出我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定我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意见,负责协调我市相关规划和国家、省规划的衔接;推进产业转移和功能疏散具体对接工作;联合北京市、天津市组织重大招商、引智活动。

二、机构设置

霸州市发展改革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产业协调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服务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

三、单位构成

霸州市发展改革局为独立单位无下属部门。

纳入霸州市发改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如下: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及说明

2015年收入为30235340.72元,其中:财政拨款24235340.72元,其他收入600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0047842.88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2842.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0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2、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及说明

2015年收入为30235340.72元,其中:财政拨款24235340.72元,其他收入600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4235340.72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收入5910340.7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收入1432万元;科学技术收入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收入35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8万元;节能环保收入532万元。

3、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及说明

2015年支出为20047842.88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2842.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0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及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4235340.72元,支出为20047842.88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2842.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0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0047842.88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2842.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0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269635.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2771686.1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1478.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470.16元。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662.1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6662.16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接待制度,三公经费较预算减少3.84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工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6662.16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

1、2015年实际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数量占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计划数量的比例100%。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人大审核通过数量占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人大总量的比例100%。

2、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度增长比例分别为8.1%和8.4%。

3、完成调研报告3篇。保障居民、农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数量占居民、农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电力需求量的100%。

4、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情况(项)

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建设12个 。

5、每生产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降低率为3.02% ,完成廊坊下达的3%的任务。

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指标完成286.1亿元,增速19%,比计划目标高1%。重点项目和财政补助项目监督稽察数量占重点项目和财政补助项目数量的10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占计划开工项目的100%。

7、各项综合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各项综合业务工作任务的100%,各项综合事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各项综合事务工作任务的100%。

五、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未购置办公设备。

六、国有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国有资产共计3220331元,其中办公用房475平米,1188000元;汽车七辆,1113800元、其他国有资产(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类)918531元。2015年核销国有资产(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类)68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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